2006年09月20日 

法務局四團體發不動產交易安全指引

因應本澳房地產市場發展擴大、外地投資者日漸增多,為規範市場健康運作、保障交易各方合法權益,法務局與本澳各地產商會聯合發出《地產中介不動產交易安全指引》,面向各商會下屬的地產中介會員機構,提示地產中介在交易中須要留意的程序和防範交易風險。

此外,有關地產中介發牌制度的法規草案已完成,法務局將於下月起公開諮詢,聽取社會各界意見。

近期出現幾宗不法分子假冒業主身份,透過簽署樓宇預約買賣合約方式騙取訂金的個案。雖然有關個案被司法警察局及時偵破,但社會各界認為有必要繼續完善不動產交易制度,盡可能防範交易中可能存在的風險,保障居民權益。

指引未具法定約束力

鑑於澳門目前的不動產交易大都透過房地產中介進行,房地產中介在整個交易過程中扮演着越來越重要的角色。近年新入行的地產中介為數不少,對整個交易過程的法定程序了解未必深入,加上防範交易風險的經驗不足,因此法務局和澳門房地產聯合商會、澳門地產業總商會、澳門地產發展商會及澳門地產專業協會共同硏究制訂《地產中介不動產交易安全指引》。

該《安全指引》尙不具有法定約束力,須各地產中介自覺遵守執行。但在討論制訂的過程中,地產商會及相關政府部門均認為《指引》的有效實施,須以地產中介發牌制度為前提,只有建立一套有效的地產中介發牌監管制度,才能事半功倍。

澳門現行的不動產交易過程比較複雜,當中牽涉地產中介、律師行、財政局、公證署、登記局等多個部門,如何釐清各部門的職責、明確其擁有的權利及承擔的義務,是完善不動產交易制度的一個重要方面。

新查屋紙下月初推出

此外,法務局正硏究改革“查屋紙”,完善“查屋紙”內容,使之表述更簡單、清晰、明暸,提高“查屋紙”防偽性,有關改革正諮詢各地產商會、銀行公會及律師公會等,預計新“查屋紙”下月初推出。

由於透過電腦聯網的“公證中央資料庫”運作較成功,各公證署和私人公證員可即時查詢不動產辦契情況,有效避免“一屋多賣”騙案發生,因此政府部門正硏究利用將來的不動產中介發牌制度的契機,將註冊的房地產中介透過電腦聯網,建立一套完善的不動產預約買賣的登錄及登記制度,加大預約買賣的公示性,使預約買賣的情況在物業登記中得到準確、完整的反映。

無論法律制度如何完善,總有不法分子通過各種手段進行欺詐行為,故《安全指引》不僅僅面向地產中介,還對置業者有提示作用。法務局將印製《安全指引》,派發予各地產中介外,亦會透過設置公共場所的“法律訊息站”,讓居民索閱,以提高防範不動產交易風險的意識,避免上當受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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